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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法院积极推进改革工作促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4-11-11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频道  作者:黄志坚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11月11日讯(通讯员 黄志坚)2014年,衡东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严格对照《衡东县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评估单(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在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开措施、拓展司法公开渠道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促司法公开制度化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司法公开的核心就是要把审判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晒”出来,让人民群众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进而让人民群众信任法院。为此,该院根据具体实际制定了《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实施方案》,并把2014年确定为该院的“司法公开年”。主要做法是:

  (一)立案公开

  一是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衡东法院网等载体和发放书面资料等形式,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二是完善立案大厅的导诉、立案、查询、调解、接访、材料转收、文书送达、法律咨询等工作,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设置诉前调解室,公布调解员的姓名、照片以及相关工作职责、流程,完善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模式。四是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对外公开院长、副院长和其他院领导的接访时间、程序等事项。

  (二)庭审公开

  一是建立有序、开放的公众旁听庭审机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群众只要凭身份证就可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二是严格庭审程序。案件审理中所有证据均依法在法庭上公开质证,能当庭认证的,当庭认证,未经公开质证的证据,不作为裁判认定事实的依据,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外,均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三是规范庭审行为。庭审着装、坐姿、仪容、举止和法槌使用等细节要严格按照庭审规范执行。强化律师诉讼权利保障,在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各环节,保障律师辩护权、代理权充分行使。

  (三)执行公开

  一是通过法院网等载体公开执行案件的受理情况,执行依据、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度等信息。二是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公开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以及执行听证等信息。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异物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社会征信系统,供公众查询。今年该院在衡东电视台两次公告失信人员名单,并在各乡镇、街道等公共场合发放、张贴失信人员名单200余份。

  (四)文书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在法院网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将裁判文书网公布。该院裁判文书已实现100%上法院内网公布,除涉及国家安全及个人隐私等不适合公开的裁判文书外,所有的裁判文书也均已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二是明确该院审管办为裁判文书上网的监管、督促部门,审查监督上网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问题。目前,该院参审办案部门均已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圆满的完成了县委、政府交办的改革任务。三是建立电子公文接收管理机制。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机要人员专人管理。除特殊情况外,该院在与省高院、市中院及各兄弟法院文件往来中已实现了电子公文传输。

  强化司法公开措施,促司法公开常态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院在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尤其注重把权力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参加释法答疑,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直接参与、感受审判执行活动,对法院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使司法公开真正全面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廉洁。

  (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该院在全市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县人大新任命人民陪审员59名。据统计,截止10月底,今年该院已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62件,这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开和推进了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已经成为该院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向人民群众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

  (三)探索建立民主监督员制度

  该院主动请求县政协在我院设立了“民主监督办公室”,由县政协指定了四人组成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在法院开展座谈、参观法庭、观摩庭审等活动。同时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在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将监督窗口前移,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进行了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监督网络体系,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拓展司法公开渠道,促司法公开便民化

  (一)加强利用新媒体,开拓司法公开新方式

  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打造《法庭内外》,通过宣传法院公正审判和强制执行等典型案例,将法院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展现在群众面前,使群众直观的了解和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现已播出22期。充分利用“衡东法院网”平台,在网站公布开庭公告、裁判文书、诉讼须知等各项内容202条,便于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开通了衡东法院官方微博,充分利用“自媒体”特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将有重大影响案情发布在微博上,现已发布各类微博信息500余条。针对网民比较关注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直播,现已开展5次。

  (二)创新涉诉信访渠道,探索建立远程视频接访机制

  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和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与统一部署,该院在立案庭设立远程视频接访接待室,具体事项由立案庭承办,该院已实施远程视频接访工作1次,现还有两个视频接访案件已于10月份与省高院和最高院衔接好,但因目前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正在升级,预计这两件视频接访案件可能会有所延后。远程视频接访机制的建立,大大减轻上访人员的精神与经济压力,将有力的促进该院,乃至该县的信访工作,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调解和巡回法庭力度

  近年来该院在创新审判模式,推进司法公开上也下了很大力气,把法庭开到农村、开到当事人家中、QQ视频开庭,邀请媒体进行公开宣判,并进行法律释明。今年,该院、民一庭、民二庭多次举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既方便了群众,又满足了社会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需求。该院大浦法庭探索“马锡五审判”方式本土化,坚持调判结合,调解率高达92%,使大量社会矛盾集中在基层解决,获得上级法院和领导的一致肯定,该院大浦法庭庭长许文韬同志因此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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