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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代表团魏旋君傅莉娟等女代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发布时间:2015-03-09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孙敏坚  编辑:

  赋权女性 保护女性

  魏旋君傅莉娟等女代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孙敏坚)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湖南代表团的魏旋君、傅莉娟代表,与其他3位女代表一起,就“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反家暴:助人者自助

  有调查称,在婚姻生活中遭受过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中国女性超过20%,农村妇女更为严重。因此,当谈及如何让中国妇女远离家暴时,长期从事妇女维权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呼吁,要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赋权女性,保护女性。

  傅莉娟代表建议,国家要尽快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并针对家庭暴力的特殊现象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如人身保护令、警察诫勉谈话制度、临时庇护和监护制度。要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助制度,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官方和非官方”、“正式和非正式”等系统。她认为,要给家暴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临时庇护和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助人者自助,只有自己强大起来了,反家庭暴力才真正到位了。”

  反歧视:法律武器维权

  去年,一位郭姓女大学生应聘浙江一家企业的文秘岗位,投了简历后才发现该岗位只招男性。这名女大学生向杭州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了官司。

  全国人大代表、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以此案作为开场白说:“在我们身边,性别歧视并不少见。许多女同胞没当回事,但小郭用行动告诉我们,法律是可以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

  “这得益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魏旋君代表说,以小郭为例,她知道宪法规定在就业、人格、尊严方面男女一律平等,才会用法维权。同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已经在司法机关形成共识。小郭的案子中,法院依照法律原则和规定判得她胜诉就是最好的证明。魏旋君代表也期盼,国家要引导每个人都通过学法更好地用法,公职人员、公职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依法维护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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