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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 常宁泉峰派出所为群众追回被盗现金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2-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长发 谢文思 占世杰  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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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2月14日讯(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谢文思 占世杰)近日,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通过扎实取证、认真分析,破获一起现金被盗案,为群众追回被盗现金5万元,失主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2019年1月26日11时许,泉峰派出所接到李某梅报警称:她的7万元现金被一个叫彭某玉的男子转走了。接报案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办案民警深入调查,案情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18年12月份李某梅认识一个叫彭某玉(37岁,胜桥人)的男子,随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彭某玉以帮李某梅店铺装修的名义从李某梅处转走2万元,这些钱被彭某玉用完耗尽。2019年1月26日凌晨1时许,彭某玉趁李某梅睡着了,拿起李某梅的手机,用李某梅的指纹解了锁,从李某梅的支付宝借呗中借出5万元,后通过支付宝转走,而这5万元钱也被彭某玉挥霍一空。

  由于李某梅、彭某玉系恋人关系,如何认定这些钱系被盗资金,成为了摆在办案民警面前一道急需解决的问题。办案民警沉着冷静、审慎分析,坚持法制思维,全面理清李某梅、彭某玉两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依法核定彭某玉盗窃李某梅现金5万元。

  面对民警的审讯,彭某玉只得如实交代了盗窃李某梅现金的犯罪事实。破案后,民警又加紧追赃,通过不懈努力,为李某梅追回全部被盗现金5万元。李某梅十分感动,专程送来一面“人民好警察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到泉峰派出所,对办案民警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帮助追回全部被盗钱财深表感激。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玉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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