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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恶意诽谤他人 发帖人被常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9-04-2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长发 吴庆湘 占世杰  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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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4月25日讯(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吴庆湘 占世杰)在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的当下,网络极大地拓宽了人们的信息空间和言论范围,也为群众网上信访提供了便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互联网上就可以为所欲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涉嫌违法。

  近日,常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上发帖恶意诽谤他人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福。

  刘某福因闹访、缠访、非访等违法行为,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6年以来,他多次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恶意诽谤中伤接访的市领导、纪监委干部、政法干警以及乡镇干部,经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近期,刘某福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又多次在网上发帖,攻击接访的政法干警。常宁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迅速介入,就刘某福发帖的内容依法依规展开详细调查。经查,刘某福在网上发表的相关内容不实,系其本人捏造,其恶意诽谤中伤接访政法干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督察部门调查期间,刘某福又再次发布帖文,恶意诽谤中伤接访政法干警,办案民警遂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刘某福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刘某福对自己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而多次发帖恶意诽谤接访政法干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刘某福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目前,刘某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诽谤他人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诽谤他人的处罚

  1、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如果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诽谤罪。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处罚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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