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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起停止桩考
发布时间:2012-11-20   来源:衡阳晚报  作者:  编辑:

  铁驾考新规(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与以往有哪些区别?过渡时期,我市驾考工作将如何安排?昨日,市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所通报了近期考试计划。

  科目三待考学员尚有36000人

  驾考新规对科目二考试调整较大:其中,将桩考和场内考试合并,小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目、考试4项目”改为训考都是5项目,并取消了小车单边桥、连续障碍、限速限宽门等项目,大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改为训考都是16项目。

  据悉,为适应驾考新规,全市各驾考考场设施都将进行改建,按省交警总队的要求,各地考场必须在12月10日前改建完毕。截至11月17日,我市科目一(理论)考试已及格学员11645人;科目二(桩考)考试已及格学员31000人;科目三待考学员36000人。

  记者了解到,如果学员目前已通过科目一考试,且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未超过2013年1月1日,新规定执行后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按新规,科目三考试除“路考”外,新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至于目前只通过桩考,未通过场内的,新规规定科目二的考试项目中包括了倒车入库,元旦后这部分学员是否要重新考科目二?还有待省级部门研究决定。

  11月21日正式停考桩考

  为确保考场改建时期,驾考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新旧规过渡时期驾考学员权益,市驾管所对近期考试计划安排如下:

  一、从11月21日起正式停止科目二(桩考)。

  二、11月17日后参加科目二(桩考)考试及格学员不再安排科目二场内考试。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部令要求进行考试。

  三、从12月1日起至12月25日止,科目三考场只受理11月17日前已通过桩考考试各车型的学员档案,只安排场内考试,按照现有的考试流程进行考试。

  四、从现在起考试期限在2013年1月10日前到期的学员,驾管所将开设绿色通道,参考学员可以通过驾校或者学员本人直接向驾管所预约科目二桩考、场内和科目三的考试。

  (记者 王翟 通讯员 陈建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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