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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取消强制险可买商业险 保费5元保额10万元
发布时间:2013-01-0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昨日,市民郑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执行61年之久的铁路强制险虽然取消了,但是武侯区晋阳路的一个火车票代售点有了一种代替的保险在出售,保期5天,保险费5元,乘坐火车发生意外伤害保额可达10万元。强制险之后,新的保险替代品悄然上线?

  强制险取消可买商业险

  今年起,执行了61年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宣告“寿终正寝”,铁路出行的保险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记者昨日走访了成都市内多家代售点,各家代售点给予的答复是现在购买车票后可以自愿购买平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在红星路附近的一家火车票代售点,记者购买了一张成都至都江堰的火车票后,要求要一张保险。“火车票没有强制险了,现在有保险,这个保险要花5元自愿购买,有效期是5天,火车、轻轨等都有赔偿。”这家代售点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张保险单上为实名,显示着投保人的姓名和证件号,发票顶写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及“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单”。除手续费发票外,还附带了一张平安保险的定额发票。

  保险费5元保额10万元

  根据保单内容,保险期限为5天,保险费5元。保单上规定的保险责任显示: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中列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额为100000元,汽车意外伤害30000元,汽车意外医疗5000元,列车、轮船意外医疗5000元。同时特别约定:意外医疗费用为符合社保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意外医疗中客运汽车免费额100元,赔付比例80%。火车、轻轨、地铁、轮船全额赔付。

  此外,在注意事项指出,未成年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为其投保,且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准。如对单证内容有异议,可在购票30分钟内向经办人员咨询或办理退保事宜,逾期未提出,视为已认真阅读、理解该保单约定,并同意遵守。

  已实行一年针对多类交通工具

  据负责代售点业务的成都铁路局下属西南铁路旅行社总经理李如斌介绍,此保险业务为商业保险,从2012年1月开始已经实行近一年时间,并不是因取消强制险后而专门设置的,而是针对乘坐汽车、轻轨、轮船等多类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

  “此前铁路有强制险时,考虑到保额较低才在火车票代售点推行的。”李如斌说,通过公开招标,四川和贵州境内为平安保险,重庆境内为中国人寿保险。

  不过,虽然实行一年,但是由于知晓度较差,购买保险的旅客只占全年购票人数的3%至5%。据了解,目前该项商业保险只能在各代售点购买,四川境内也有300多个代售点,其中成都市区内100多家,特别提醒旅客,该保险为自愿购买。据李如斌介绍,目前也考虑在火车站内售票窗口增加此项保险,不过还在等待铁道部和成都铁路局主管部门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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