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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做足“功课” 庭上尽显雄辩风采
发布时间:2014-08-14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频道  作者: 谢小芸 沈雁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频道8月14日讯(通讯员 谢小芸 沈雁)珠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4年8月6日在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两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较以往案件不同的是,本案的旁听人员数量多、家属情绪较大,特别是数十名被害人家属在法院门口以拉横幅的形式疾呼严惩肇事者,宣泄自己的悲痛、愤慨情绪。公诉人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做到有理有节,情理兼容,尽显雄辩风采,收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准确、全面预测庭审辩点是庭前的必修功课。庭前,公诉人在熟悉案情,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对本案涉及的法律争议进行了深入分析,拟定公诉意见,准备辩论提纲,力求对全案事实与证据达到应有的掌握度与研究深度。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的涉案事实予以陈述,还原案情真相,随后就被告人杜某某的定罪、量刑证据依次列举,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一度引起在场被害人家属的强烈不满与高声斥责,而公诉人在答辩时,则立足于全案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权利,掷地有声,有理有节,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观点,切中要害,依次答辩,法律言辞精准而犀利,逻辑思维敏捷而缜密,旁听群众不禁几度响起掌声。这在一定程度上抚慰了被害人家属的悲痛情绪,也较好地维护 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判处一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公诉人对本案的严格审查及出庭的精彩表现使本案获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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